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最早什么时候可是实施?
  2. 工伤保险条例,最早什么时候可是实施?
  3. 工伤报了医保怎么撤销?
  4. 2021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最早什么时候可是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最早是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相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最早什么时候可是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工伤报了医保怎么撤销?

撤销工伤认定的办法是:劳动者用人单位自接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本级人民***或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2021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2021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或《关于贯彻落实***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颁布实施新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7年9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