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62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2. 62岁工伤补偿标准?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款解释,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属于强制性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不投保,那么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该部门对未参加投保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即补交保险费),并且按未交保险费的时间缴纳滞纳金,如应交1000,未交1000,未交费天数为10天,那么每天交5角,十天就是5元了,如果单位在不缴纳,那么,罚款,即罚款1000到3000元,但是这些钱都不是你的,哈哈。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对于第二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只要职工发生工伤,那么按照参保条件对待。相当于,一视同仁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三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一次发生的费用,不如,利息等等都是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当然谁承担多少,那是2个部门协商的时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62 (工伤保险法规定2023年新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2岁工伤补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62岁以上的职工因工伤残废可以享受赔偿赔偿金额的标准为按照工伤赔偿标准的80%计算。此外,根据条例,62岁以上的职工因工伤残废还可能享受其他补助,如劳模补助、残疾人就业补贴退休人员津贴残疾护理补贴等。如果职工因工伤残废而无法继续就业,还可能享受退休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62 (工伤保险法规定2023年新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第62 (工伤保险法规定2023年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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