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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
1、工伤和交通事故可否双赔偿,具体如下: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赔偿。如果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主责的,可以由单位申报工伤,被评上工伤后,员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并且可以要求事故责任方赔偿。
2、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3、可以双向主张赔偿,但对医药费等不重复赔偿。
4、法律主观:受害人可以同时请求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也就是说受害人可以兼得两个赔偿,没有先后顺序。
5、《最高人民***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 工伤保险 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 工伤待遇 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
下班多久时间内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病发,下班后就医12小时内死亡算工伤的。如果上了24小时的班,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死亡与长时间工作是否有因果关系得需要进行相关的鉴定。
下班几个小时内算工伤并无任何依据。工伤的认定只看受伤的原因,下班算工伤的情况是进行下班收尾工作然后受到伤,或者因为下班途中受到不是本人的原因的交通事故。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法律分析: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论下班多久都不算工伤。最高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如果是下班后在用人单位受伤,只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最高院公报案例:双重劳动关系下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由谁
劳动者在新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新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赔偿主体,应由其承担工伤待遇赔偿的各项义务。
法律分析:存在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员工双重劳动关系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由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因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权益。
用人单位承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及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发生工伤后且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主体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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