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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本人工资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2、工伤待遇中,本人工资指劳动者在工伤前一个月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等所有经常性收入。在工伤保险制度中,工伤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其中本人工资是计算工伤待遇的重要指标。
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食宿费用指的是什么
法律客观:交通食宿费是指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就医,所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
交通费、食宿费 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 伙食补助费 ;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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