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解读讲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解读讲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案析挂靠车辆工伤责任主体是谁?
  2. 为什么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要高?
  3. 因公殉职与工伤有何区别?

案析挂靠车辆工伤责任主体是谁?

虽然根据最高人民***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 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规定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但是现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上述司法解释仅适用于认定是否构成工伤的情形,此外的其他情形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单位对于司机的实际运营过程是否存在严格的管理以及司机对于单位在经济上、人身上是否具有依附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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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工伤鉴定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要高?

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相比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要高,是因为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考虑了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受到的特殊风险和工作条件
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主要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标准进行评定的,这些标准对各类工伤的伤残等级有明确规定,包括了工伤所致的身体和生理功能障碍社会功能障碍以及劳动能力损失等方面的综合评估。考虑到工作带来的特殊风险和工作条件对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活能力的可能影响,工伤鉴定机构往往会将伤残等级设置得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要高。
此外,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的意外伤害职业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和相应的伤残赔偿金等,并帮助其恢复工作或转岗。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往往会相对较高,以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和保障,提供相关的康复和职业培训服务

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工伤的赔偿数额高于人身损害赔偿。且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农村居民之分,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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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工伤鉴定的申请时间是治疗期满(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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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殉职与工伤有何区别?

因公殉职和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是一样的,但是单位赔偿有区别吗:没有任何区别,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赔偿即可。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_a***_]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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