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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它原因,工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关于重庆市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缴费办法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3日由重庆市人民***以渝府发〔2012〕22号印发。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条例》实施后死亡的,享受《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待遇,丧葬补助金以职工死亡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供养亲属抚恤金以职工死亡时领取的伤残津贴为计发基数。
3、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
1、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2、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3、法律分析:10级伤残赔偿标准主要为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对于一次性残疾津贴,全国统一制定了补偿标准,具体如下:十级残疾为6个月工资。
4、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 ×2551元=5102元。
5、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重庆市社平工资2022年最新标准工伤怎么计算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法律主观:有关重庆 工伤 医疗期间 工资 的计算方法是这样的:工伤职工 停工留薪期 原 工资***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期间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个人护理的参照护工行业标准计算,一般情况下目前重庆市按照100元至120元计算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工伤认定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重庆市工伤赔偿项目一览表
重庆工伤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39335元、最低为27867元;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1161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法律主观:重庆工伤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到六级还有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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