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杭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杭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1. 首先,需要向所属企业索要相关的材料,包括协议书、工伤人员辞职申请、解除合同书、工伤待遇申请表等。
2.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再到当地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是否符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条件。
3. 经过鉴定后,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 申请时,需要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协议书、工伤人员辞职申请、解除合同书、工伤待遇申请表以及身份证和银行账号等其他所需材料。
5. 等待审核和审批,一旦通过,就可以领取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杭州工伤护理费标准?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 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杭州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杭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杭州省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