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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与老版有什么不同

1、新旧工伤保险条例五大区别:关于工伤适用范围:旧《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新工伤保险条例和老版区别-新的工伤保险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新《工伤保险条例》是指经2011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

3、首先,老版的限定为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这意思是说,在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机动车事故受伤,才算工伤,不考虑事故责任的划分。如果是非机动车事故则不构成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和老版区别-新的工伤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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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是新的工伤,需要重新申报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如果是旧伤复发,不需要查询认定工伤,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

老工伤职工是否适用新的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待遇***也是属于劳动仲裁机构的 管辖 范围,但是老工伤并不完全适用于我国在1996年10月以后出台的 工伤保险条例 ,所以如果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有可能也并不符合本省的实际规定

新工伤保险条例和老版区别-新的工伤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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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是2010年底修订的,从2011年起施行,今年没有再出工伤保险条例。现在辞职,如果涉及本人工资,则按《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计算,如果涉及上年本地平均工资,则按2011年本地平均工资计算。

即: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于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不适用。

按照国家规定,老工伤现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但并不适用现行政策对以往进行补偿,只是可以享受新发生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老工伤最新赔偿的文件是《工伤保险条例》,其当事人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的工伤都认定为老工伤,详细赔偿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关于老工伤的最新规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些省市规定可以享受,一些省市规定不能享受。 因此,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力***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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