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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伤受理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工伤受理决定书是什么意思?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人社局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工伤定性的法律文书。

工伤保险条例 自受理工伤 (工伤保险自愿实施)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进行行政确认,是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

《工伤认定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社局)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依法作出认定决定的法律文书。

工伤保险条例 自受理工伤 (工伤保险自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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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会保障

《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 自受理工伤 (工伤保险自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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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鉴定受理通知单表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经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在伤情稳定后,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部门会在受理后六十日内(必要时会延长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自受理工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自受理工伤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