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省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省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省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江苏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上面的法律条文进行获得赔偿。
江苏省工伤七级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伤七级赔偿标准如下:
1. 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2. 伤残津贴:根据本人工资支付伤残津贴,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公式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0%。
4.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本人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0%。
江苏工伤误工赔偿标准?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省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省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