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2. 社区养老保险怎么办需要什么证件?
  3. 请问社区养老保险能不能转为社会养老保险?

社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1、每月1-20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 (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认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社保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当场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进行参保登记。不符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初审;

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 (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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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乡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格复审;

5、县社保局按月支付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 (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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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保险怎么办需要什么证件?

  劳动者在社区缴纳养老保险需要的手续有:  个人参加养老保险除了提供3张1寸近期彩照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由择业人员需带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及复印件;  (3)失业人员需带本人城镇户口簿、有效***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带营业执照、有效***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请问社区养老保险能不能转为社会养老保险?

你讲的社区养老保险应该是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的地方称为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应该是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是吗,如果你符合社会养老保险的退休条件,就可以将社区养老保险按照一定的折算关系(主要是指缴费年限的折算),转入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养老金。反之,亦然。

但是,对于二者之间的转移衔接办法,很多地方***还处于制定实施细则的过程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区开展城乡养老保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