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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中“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与“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具体指的是当年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08年工伤保险条例-2008年工伤文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是指上年度统筹地区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08年工伤保险条例-2008年工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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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意思是某省某市地方当地统计机关发布的该地区的所有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方式为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除以十二个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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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工伤赔偿基数,因为项目不同,统筹地区不同是不一样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你好!我想咨询下,当时08年在单位照成工伤10级,现在我合同到期后,有什么...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伤残十级.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了支付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外,还要支付十级伤残的赔偿的。

3、如果单位没给你参加工伤保险,合同期满终止,你应向单位索要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参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出,单位出就业补助金。

4、劳动合同到期届满时,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期满为止。但经鉴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我是唐山人,08年5月8号受的工伤,现在做了伤残鉴定为6级,请问厂里该怎么...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说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是不讲误工费的,讲停工留薪,就是在你休养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原来的工资照发。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工伤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的待遇。

十级伤残: 18246元(3041元/月×6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参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两项数额相同。以上三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08年南京工伤死亡赔偿款是多少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_a***_]、女年满55周岁。

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丧葬费标准: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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