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哪年施行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哪年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53工伤保险规定?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时效是多久?
  3. 1994年前老工伤的政策?

1953工伤保险规定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哪年施行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哪年开始实施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时效是多久?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缴纳社保的,则应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994年前老工伤的政策

与时俱进的法制中国!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普通法《工伤保险条例》是上位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己受到亊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这就是最有力的规定。

哪年施行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哪年开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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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哪年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哪年施行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哪年施行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哪年开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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