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62条第一款,以及工伤保险第六十二条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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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理解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单位没有任何过错,没有赔偿的责任;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构成工伤,享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说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般情况下:单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就业补助金。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残疾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1、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两者没有冲突,并且,依据的法律不同。工伤险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险)依据的是《保险法》。
2、法律主观:可以。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
3、第二种观点认为,人身意外伤害险与工伤保险赔偿二者不相同,职工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赔偿不影响工伤保险赔偿,二者可以兼得。
4、法律分析: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两者没有冲突,并且,依据的法律不同。工伤险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险)依据的是《保险法》。
国家规定企业给员工必须要交哪些保险?
法律分析: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的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简称就是五险一金。
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主观:按照我国《 社会保险法 》和《 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工伤失业断交需要补吗
1、如果是因为从单位离职造成社保中断,但是没有欠费情况,续缴不需要办理特别的手续。如果是因为未及时缴纳社保费因为欠费造成中断,需要先补缴欠费后,中断不超过一个月的免收滞纳金,中断超过一个月的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法律分析:可以补缴的,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3、失业保险断交之后是能补交的,如果当时有用人单位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代替补交,在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之后,单位可以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部分费用,替职工缴纳。
4、法律主观:断交的社保可以补交,但并不是所有时期断交的社保都可以补交,只能补交最近三个月的社保。如果是从单位离职了6个月,社保断交了6个月,那么在补交社保时只能选择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补交还分为单位和个人。
5、失业保险也就完全没有必要再补交了。生育险、工伤保险属于单位缴纳的,个人是无法补缴的。社保中断后的注意事项。(1)一是注意中断时间不能过长。
公务员是否适用于工伤保险条例?
1、【答案】: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2、法律主观:公务员如果具有在机关单位工作时因工负伤、出差时因工负伤等情形的,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会依法赔偿其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
3、工伤保险 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律师 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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