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安徽淮南2021年工伤津贴上调吗?
  2. 安徽省十级工伤赔偿?
  3. 安徽省伤残护理标准?

安徽淮南2021年工伤津贴上调吗?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安徽省实施办法》(省***247号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结算年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社险函[2020]37号)和《关于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38号)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市养老中心对本市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进行统一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 (安徽省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据统计,符合此次调待范围的工伤职工共95人。从2021年4月起启用调整后的生活护理标准,并对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待遇进行补发

截止目前,我市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后,享受全部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3390元/月、享受大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712元/月、享受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034元/月,生活护理费平均月增幅为5.55%。(养老中心工伤待遇支付科)

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 (安徽省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66元,二级157元,***148元,四级139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3254元的,二级伤残津贴低于3074元的,***伤残津贴低于2892元的,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612元的,分别按3254元、3074元、2892元、2612元计发。

领取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五级110元,六级90元。

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 (安徽省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安徽省十级工伤赔偿

【工伤十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 (2004)第169号令(摘要)】“两金”合计,五级伤残为5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45个月,七级伤残为30个月,八级伤残为23个月,九级伤残为16个月,十级伤残为9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安徽省伤残护理标准?

1、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2、《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根据上述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金额的计算没有全国通行的标准,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具体规定执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定的情形下,可参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对一次性赔偿所作出的规定。

3、安徽省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安徽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