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快递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江苏快递业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快递员只买了意外险可以报工伤嘛?
快递员只购买了意外险,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报工伤的。意外险主要是针对因突发意外***导致的人身伤害或意外死亡进行赔偿,而工伤一般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意外伤害,例如在工作场所摔倒、被物体砸伤等。所以,如果快递员发生了工伤,需要向雇主办理相关的工伤保险,或者按照当地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工伤进行申报和赔付。
圆通快递员工伤赔偿标准?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快递员送货途中摔伤属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的规定,职工按用人单位的安排骑车送外卖取餐过程中自己不慎摔倒受伤符合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两个法定要素,可认定为工伤。
而外卖送餐行业及快递行业,外卖员、快递员与公司存在的是劳动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在实际中是存在争议的。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外卖送餐行业及快递行业的用工方式与上述的两种关系中都有交叉符合点,所以在当前劳动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的情况下,各地劳动仲裁实践中有认可劳动关系或不予认可劳动关系的案例。
因此,若题主与用人单位沟通,其不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的规定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请自行收集好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服、 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配送单、其他同事的证言等能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利证据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劳动仲裁裁决书确认了劳动关系后再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工伤来获得治疗费用及相关的工伤待遇。
韵达快递员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如果韵达快递员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报警处理,交警会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如果快递员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快递公司承担责任。快递公司承担了责任之后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快递员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如果快递员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快递公司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快递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快递业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