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门市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门市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门市的工伤赔偿标准?
江门市的工伤赔偿的标准:
1、康复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3、伤残待遇:
1-4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江门市新会申报工伤流程?
在江门市新会区申报工伤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事故报告**:首先,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工伤事故,并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费用。
2.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应当向新会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下属的社保分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医院出具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书等
3. **工伤鉴定**:如果职工的伤情稳定,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这通常需要向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 **保险理赔**: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理赔,包括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广东江门地区十级工伤有多少赔偿?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门市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门市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