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上海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等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同时规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上海五险一金能否显示工伤保险?
可以到人力***社会保障局查询。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个人是不缴费的,缴费比例,依照单位的类别不同,分为一,二,***,缴费的比例也有变化,一般劳动强度高,比较危险的,安全系数比较低的企业缴费要高一些,比如建筑企业,煤炭企业等等,有的企业劳动强度低一些的,安全系数高一些的,缴费比例就小一些,比如银行,商场等等,比例的确定由劳动部门确定,一般在0.5%到1.50%之间。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021年上海伤残赔付标准?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1年上海市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由于人身损害造成的残疾受害人致使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或者全部丧失,因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以后,会减少或者丧失自己的收入。这种损失,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是一种财产损失。对于这种财产损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进行赔偿。
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
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
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等等“,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得(收入)丧失说(又称差额说)
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对于工伤赔偿的标准,可以用伤残的级别来进行划分,工伤伤残级别在一到四级之间的,保留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可以自己选择以怎样的方式来获得。工伤在五到六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安排,如果不能安排则需要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为24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二级伤残的,为22个月;***伤残的,为20个月;四级伤残的,为18个月;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90%;
1. 一级伤残:赔偿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
2. 二级伤残:赔偿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
3. ***伤残:赔偿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4. 四级伤残:赔偿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5. 五级伤残:赔偿基数为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伤残赔付标准仅适用于上海市的工伤保险赔偿,其他类型的伤残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同时,赔偿基数也会因不同的行业、工种、地区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上海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