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个人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
  2. 工伤鉴定1到4级自己还用缴纳社保嘛?
  3. 自己交的职工保险单位没交发生工伤能申请工伤吗?

个人申报工伤的流程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条例 (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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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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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是于60日内作出认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单位。

流程:

1、判断发生伤害为工伤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人力部提交纸质(盖章)及电子版“申告登记表”。

2、发生伤害后15日内,向人力部递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院相关病案、手写个人申请、二人以上证人证言,函头纸出具申请书并由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申报。

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工伤鉴定1到4级自己还用缴纳社保嘛?

职工构成工伤一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个人应当承担属于个人部分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只要以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即可,无需缴纳其他各项社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自己交的职工保险单位没交发生工伤能申请工伤吗?

能申请工伤

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的情形,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工个人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