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昌吉州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昌吉工伤鉴定的电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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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住院进行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及配置***器具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10%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吉林省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治疗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各承担50%。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按本人受到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
昌吉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3、那么,昌吉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赔偿主要包括基本赔偿费用、工伤致残的赔偿和工伤死亡待遇赔偿,工伤保险赔偿的标准主要依据昌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4、平均月缴费工资,即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时申报的工资数,往往与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数不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就应当按照该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来计算。
5、工伤赔偿项目如下: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
新疆***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2、《新疆***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经2013年1月15日新疆***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3年1月18日新疆***尔自治区人民***令第182号发布。
3、第十九条 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经办机构应当在15日内审核并确定支付相关待遇。
4、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5、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疆***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办法。
凉山州工伤赔偿标准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凉山一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昌吉2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1、昌吉二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5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二级伤残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5个月=56122元。
4、平均月缴费工资,即用人单位办理工伤保险时申报的工资数,往往与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收入数不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就应当按照该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的平均数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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