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煤矿集体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煤矿集体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11年煤矿工人的工伤保险法?
  2.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

2011年煤矿工人的工伤保险法?

工伤保险的特征:

煤矿集体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煤矿职工工伤保险缴费与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工伤保险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2)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其他社会保险则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煤矿集体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煤矿职工工伤保险缴费与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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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险,职工不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4)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赔偿责任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煤矿集体工伤保险条例解读 (煤矿职工工伤保险缴费与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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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对受伤害者的事后救济,而且还注重对职业伤害的预防.

煤矿工伤鉴定标准

依据《工行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煤矿集体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煤矿集体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