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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范围以及交通事故后工伤的划分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

工伤保险条例39条第二款-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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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工伤不分责任,由社保单位全额赔偿

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39条第二款-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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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工亡补助金、丧葬费赔偿对“上一年度”如何界定...

1、法律主观:死亡赔偿有以下赔偿标准:丧葬费是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死亡赔偿金是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等。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39条第二款-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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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配偶每月40%,子女每人每月30%。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6、《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6月,全国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已达4亿人。

公司给交社保的工亡亲属抚恤金怎么算

法律主观: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生前12个月平均工资X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法律主观:抚恤金发放的标准:每月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所供养的配偶职工工资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则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农民工意外受伤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首先,农民工在工作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如果自己还清醒),应立即要求到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其次,要知道工伤的范围。

农民工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责任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工伤认定结果,支付农民工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暂时伤残赔偿:如果农民工的工伤导致暂时伤残,雇主或相关单位应支付一定的暂时伤残津贴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农民工因工受伤,认定为工伤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伤残***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待遇。

理赔了意外险,还能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吗

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

根据上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知,邹某可以在得到工伤、人身意外之外,可以向***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邹某在得到工伤、人身意外保险赔偿后,比较数额差距,给予其适当补充

综上,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法律分析:可以报,不会冲突,工伤属于社保,意外保险属于商业险,两处皆可理赔。

二者就可以同时报销。如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伤残了,那就可以一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同时一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得意外险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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