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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是什么,

1、关于“第三方伤害”的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只有“第三方伤害”是交通事故导致的,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新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新疆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看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你这种自己摔伤的情况不属于工伤。如果是被机动车撞伤并且本人不是主要责任或者本人不是全部责任的才算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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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工因为工作需要,如接待客商陪同客户就餐喝酒,不构成醉酒的,回家途中遭遇***受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5、只要是认定为工伤,均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具体标准需要看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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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关于工伤赔付问题(新疆)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主观:新疆工伤赔偿的标准为: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新疆喀什的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法律主观:新疆工伤赔偿的标准为:一般赔偿医疗费用、伙食住院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器具费、以及停工留薪等方面,造成伤残的,还需要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可以领一次性补助。依据工伤保险管理条例的规定,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的补助金为本人7个月的的工资。

喀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1个月;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有获得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权利,九级伤残职工享受的待遇就是工伤九级赔偿标准。

全部收入82780,伊宁市工伤十级赔偿多少

1、大约可以赔偿9-10万左右 工伤十级最低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以伊宁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2个月。

3、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023年新疆工伤赔偿中停工留薪怎样规定的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2、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工伤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则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谢谢!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人员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r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r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r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5、在工伤赔偿中误工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不一样的,两者要分开结算。

新疆***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新疆***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经2013年1月15日新疆***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3年1月18日新疆***尔自治区人民***令第182号发布。

第十九条 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经办机构应当在15日内审核并确定支付相关待遇。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一条、为规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新疆***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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