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未修改之前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保险名单未更新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09年的工伤,现在辞职是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赔付,还是老《工伤保险条...
1、如果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已经得到,现在辞职,按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治疗期满或稳定进行工伤鉴定,评级为十级的,单位应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6个月的本人工资。
3、工伤期间辞职公司会给予补偿。该员工一旦离职,其所在公司必然会为该员工办理离职的手续、封存社保。
1988年至1994年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内容,谢谢
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工伤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和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赔偿主要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津贴、职工伤残等级津贴、交通补贴、家庭护理津贴等。工伤残疾赔偿分为一次性赔偿和抚恤金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共六十七条。
(3)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为鼓励企业加强工伤事故预防,减少伤亡事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
在现行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内容有以下几点:总则,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决定;修订解
在新工伤保险条例前是什么
新《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在旧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问题六: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颁布(含当日)2011年1月1日实施。 2011年7月1日前颁布,2011年7月1日实施。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关于未修改之前的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名单未更新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