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15条案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为什么会不被认定为工伤?那些情况可能不算工伤?
1、工伤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本来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另一类是被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被视为工伤的情况之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导致死亡。
2、法律分析:在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也不影响对其的工伤认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主观恶性比较大,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另外,虽然和工作和国家、公共利益有关有关,但是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的;自残或者***的,都不可以认定工伤。应该说,除了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的,其他情形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因病死亡算工伤吗?
1、法律分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情况,应属于工伤。
3、法律分析: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
4、法律分析: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5、法律主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病死亡,可以视同工伤。但是在下班后因病死亡,不符合前提条件,应当 不属于工伤 。
6、法律主观:劳动者在上班时间突发疾病,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如果是自身原因导致的,与工作无关的,则不算作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 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 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工伤的适用范围和不属于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和第16条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您说的这情况,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项规定很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这两个限定条件不可或缺。
***作出了审理作出了相应的判决,那么就是不被认定为工伤。***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5条案例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