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42条释义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保险法41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劳动法中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怎么理解?
1、法律分析:第四十二条是对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协商和时间限制情形的规定。
2、法律分析:在第四十二条款中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四十一条加班时间的限制,即是条款规定的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加班时间、员工需要配合。
3、一是“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二是当出现“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下)
《试行办法》是我国针对关于工伤保险赔偿与第三人侵权赔偿竞合问题较早的法务依据,其主张由第三人责任方独立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赔偿仅在第三人责任赔偿低于工伤保险伤残或伤亡补助金的情况下补足差额部分以及费用垫付责任。
【旧规定】2003年4月27日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国务院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分为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工伤津贴赔偿和工伤残疾赔偿三类。
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不包括
法律分析: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是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是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是拒绝治疗的;四是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D选项不在其中,故入选。
法律主观:法律没有规定不属于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但以下情形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工伤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人单位依法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
在保证本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储备金足额留存和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费用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缴总额百分之五的比例,提取工伤预防费。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解读】通过对比2003年的工伤保险条例发现,修改后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一二三四级伤残一次性补助金提高了三个月的本人工资,五六级伤残一次性补助金提高了二个月的本人工资,七八九十级伤残一次性补助金提高了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伤保险条例全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42条释义和工伤保险法41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