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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好后上班不久又说复发啦又休工伤***有什么规定吗?

【法律分析】:工伤复发应该给工伤***的,如果职工之前因工受伤,经过治愈后旧伤复发的,只要经过鉴定属于老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要给工伤***,办理停职留薪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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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三十六条(旧伤复发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前为36条,回答者注)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可以与用人单位,确系停工留薪期满后,继续需要治疗的,还是停工留薪期满工作的伤情加重或反弹、复发,都应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即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侍遇,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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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后,工伤***自动结束,如果上班后病情又复发,也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是指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工资照发。因此工伤***期就是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停工进行治疗并保留薪资的期限。

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向单位提出民事赔偿吗

1、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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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3、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 工伤 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发生 工伤事故 ,属于用人单位责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工伤人员在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后,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如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造成伤残的在离职时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30条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引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规定。要求:住院期间。

4、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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