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及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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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制定的办法。从办法可知,工伤保险工作应当与事故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作相结合。
2、《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13年4月24日第3次省***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3、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三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4、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按劳动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全省设区的市依照《条例》规定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阿坝州继续实行工伤保险州级统筹。
6、法律:《社会保险法》; 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或通知等。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1、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如下:第一条、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如下: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工伤的登记、认定、治疗、康复与***器配置业务管理,经办工伤业务程序。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伤保险管理。
3、具体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湖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如下:第一条、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具体如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如下:范围:本规定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工伤的登记、认定、治疗、康复与***器配置业务管理,经办工伤业务程序。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伤保险管理。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7修订)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院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分为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工伤津贴赔偿和工伤残疾赔偿三类。
3、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05年2月3日江苏省人民***令第29号发布的《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同时废止。
4、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5、江苏省省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能初步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及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应予受理。
6、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实施措施第一条根据《***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院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属于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不属于法律的范畴,属于行政法规。
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手续,并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离休、退休和退职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由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两年可以领取(7乘以40%)个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青岛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分析:在长春市进行伤残鉴定[_a***_]到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法律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省和市(州)应当设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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