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新的工伤保险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保险条例》
- 2、新修订工伤保险实施日期
- 3、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
1、《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保险条例》是一部行政法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目前修改了一次。其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3、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首先就要把(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搞清,把《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搞清楚,用{工伤保险条例》精神,统一思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新修订工伤保险实施日期
1、该日期为2011年1月1日。根据百度百科相关词条查询可知,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日期 2019年4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日期也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迈向了更加完善和健全的阶段。
3、这种保险条例的实施日期是2011年1月1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1、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的保障,它的赔偿范围受到《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费用、死亡赔偿费用等,赔偿期限也有明确的规定。
2、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二十九条【职工治疗工伤】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工伤保险条例解释解读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动部1996年8月12日劳部发[1996]266号)2004年1月1日起失效。《工伤保险条例》代表了一种新的立法精神和倾向。注意两者条文差别体现的立法倾向细节。
4、《工伤保险条例》(***院令第586号)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5、法律主观:劳动法关于工伤的解释为: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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