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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不满意怎么重新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重新鉴定-工伤伤残重新鉴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主观: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分析: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从你收到鉴定结论当日算起十五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重新鉴定-工伤伤残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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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认定能否重新认定

法律主观:工伤认定后病情加重可以重新认定。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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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可以的。 ①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时限 :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对工伤鉴定不服可以重新认定,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后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法律主观: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 伤残 情况发生了变化,可以再次提出申请。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分析:可以重新鉴定,单位拒绝工伤鉴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客观:可以重新申请工伤鉴定吗可以,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鉴定在有些情况下是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的,如对鉴定结果不服或是身体病情出现变化等。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不服超过15天能重新鉴定吗

法律分析:出结果后需要注意一下决定书上的复议日期规定,最好及时申请以免错过,工伤鉴定不服超过15日不再次申请的,不会被受理。鉴定委员会的提交期限、出结论的期限也有所规定。

法律分析:可以。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

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委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再次鉴定要60天。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重新鉴定和工伤伤残重新鉴定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