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解释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工伤保险法33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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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第三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其中“原工资***待遇”指的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及相关法律合同上规定的其他***不变。***待遇包括:基本月薪——是对员工基本价值、工作表现及贡献的认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毫无疑问,公司不给胡某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案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小赵曾两次住院手术,且因腿伤需要人护理,但公司均未安排人进行护理。小赵认为,公司应向其支付两次手术后的护理费2万余元。
2、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工伤待遇都有哪些规定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确需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6、法律分析:护理费是按照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还有护理期限确定的。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医疗保险——参加社会统筹***保险及大病保险。退休金***——积极参加社会养老统筹***,为员工提供晚年生活保障。其他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出差意外保险等多种项目,关心员工的每时每刻的安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原工资***待遇”应理解为“职工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待遇(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除外)”。
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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