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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医疗费用:工伤保险赔偿的医疗费用,赔偿期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治疗结束之日止。 残疾赔偿费用:工伤保险赔偿的残疾赔偿费用,赔偿期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残疾护理结束之日止。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待遇。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以往被称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九级工伤的劳动者还可以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获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2022年北京市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1、法律主观:2022年度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七级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11/9/7个月;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其他。
2、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明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3、七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十级不辞职可以领伤残补助金吗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为十级现在不离职以后离职时单位还会赔偿,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工伤鉴定下来不是要辞职才能拿到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如果没有缴纳社保,那么直接和单位协商或者去仲裁委***要求支付工伤赔偿,仲裁时间30-45天。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已经鉴定了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就可以拿到,不需要辞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主观:工伤中部分一次性赔偿金即使不辞职也拿得到。一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可以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认定为10级伤残,那么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肯定有的,且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但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超过15日没有申请再次鉴定的,初次鉴定结论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申请人向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组成专家组再次鉴定,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结论,送达申请人。
法律分析:在鉴定结果出来的一年之后,如果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认为伤情发生变化,是可以申请复查鉴定的。
法律主观:劳动能力要再次鉴定。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法律分析:可以。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1、医疗费用:工伤保险赔偿的医疗费用,赔偿期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治疗结束之日止。 残疾赔偿费用:工伤保险赔偿的残疾赔偿费用,赔偿期限为发生工伤之日起残疾护理结束之日止。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规定,不论几级残疾的残疾人,都没有免交社会保险的特权。对于一至四级的伤残人士,其有不上班但用人单位仍需要保留其劳动关系的特权。这个时候,由社会保险部门支付残疾人士伤残津贴。
4、也就是说,工伤四级以上的,在享受工伤待遇的同时,在其死亡时,还要享受这条规定的待遇。一次性解决我没太理解其中的意思,不过国家规定,一至四级不允许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允许一次性解决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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