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护理费,以及江苏工伤费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的生活护理费
- 2、工伤护理费是什么
- 3、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
工伤的生活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法律分析: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工伤期间的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如下:若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则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的标准进行支付;若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的标准进行支付。
法律主观:工伤事故的护理费赔偿根据职工有无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确定。
工伤护理费是什么
1、护理费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计算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法律分析: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3、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标准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为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治疗期间护理费是按护理需要的人数计,给每人每月给开工资;工资数额由企业同受伤职工或是家属协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到一个治疗期结束。
工伤护理费标准: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护理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江苏工伤费率、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护理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