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浙江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浙江十级工伤停工留薪几个月?
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一般以医疗证明为准,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浙江***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
是根据受伤程度和工龄来确定的。
具体情况是:
轻伤:1至3年工龄为1万元,3至5年工龄为2万元,5年以上工龄为3万元;
中伤:1至3年工龄为10万元,3至5年工龄为15万元,5年以上工龄为20万元;
重伤:1至3年工龄为20万元,3至5年工龄为30万元,5年以上工龄为40万元。
其中,工龄计算的基础是从劳动者首次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的。
此外,每个年度内的最高赔偿金额不能超过110万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