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补偿规定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补偿规定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
1、男性在45周岁以下,女性在40周岁以下,***取劳动就业培训的方式;
2、男性在45到60周岁,女性在40到55周岁的,年缴费额度是100到800档次,***缴纳50%以上,集体缴纳30%,失地农民个人承担20%;
3、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在失去土地当月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无需缴费;
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
(1)被征地30%以上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0元/月。
(2)被征地30%-5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32元/月。
(3)被征地50%-7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64元/月。
(4)被征地70%-100%以下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元/月。
(5)被完全征收土地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29元/月。
5、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河北省农村养老补贴标准?
经河北省***批准,从2016年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9号)的要求,贯彻省委、省***有关进一步加快河北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精神。
从2016年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10元(中央财政按现行对河北省的补助标准负担70元,如中央对河北省的补助标准继续调整,则按中央对河北省的补助标准增量进一步调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鼓励各市、县(市、区)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增加本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
本次提高的省级基础养老金,原则上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于2009年11月13日开始实施。第一批试点为全省10%的县(市、区),以后按照国家部署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目前,首批试点18个县(市)已确定。
个人缴费标准分5档
按照河北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新农保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支付基础养老金,河北省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实行特殊补贴政策。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的,由***为其每年代缴81元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待遇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试点县(市、区)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可适当加发地方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试点县(市、区)***支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年满60岁未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者可领取基础养老金。按照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新农保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自己买了养老保险的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是否同样享有土地补偿?
买了养老保险和土地征收补偿并不矛盾,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说买了养老保险的农民,土地被征用后不享受土地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补偿规定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补偿规定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