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之职业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之职业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尘肺病,尘肺病是否属于职业病、工伤,患者能不能得到企业补偿?
尘肺病,也叫矽肺病。
由于长期慢性吸入大量含有二氧化硅超细粉尘所引起的。这些超细的粉尘不能经过鼻毛-呼吸道粘液的阻拦,被直接吸入肺泡。这些二氧化硅的粉尘太过纤细,而且边缘锐利,可以通过物理方式刺破肺泡进入肺泡的间隙——肺间质。
免疫系统对外来物质的态度是一视同仁的,格杀勿论。如果是细菌、原虫或者真菌,巨噬细胞和白细胞就会毫不犹豫冲上去把他们吞掉。而且巨噬细胞或白细胞内部有氧化性物质可以将其一一杀灭。
但如果跑到肺间质的是二氧化硅微尘,巨噬细胞还是会冲上去将其吞入体内,但这二氧化硅可是刀枪不入的狠角色。巨噬细胞不久就会被“胀死”,二氧化硅就又从死亡的巨噬细胞体内跑出来,被其他巨噬细胞吞噬。如此这般,巨噬细胞前赴后继、伤亡惨重,就开始发信号,引起周围的成纤维细胞增生,用一团团的胶原蛋白把二氧化硅裹起来,避免它们继续为害。
若是这种极细的微尘偶尔一两次被吸进肺里,倒还好说。如果成天累月的吸入,肺脏的间质就被这些胶原蛋白团块给塞满了。不仅肺泡被挤瘪,无***常扩张,间质内的血管也受到挤压。
一方面,肺泡无法扩张,病人就会逐渐发生呼吸困难。
另一方面,肺内的血管被挤压,心脏向肺内泵血时就会遇到更大的阻力,久而久之心脏就会难堪重负,患上肺心病。
我在煤矿工作接近十年,因工作原因对于尘肺病还是很了解的。尘肺病是矿工长期在粉尘环境下工作,导致粉尘吸入肺部,在肺部堆积,长期而往对肺部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尘肺病一般分为尘肺和矽肺,尘肺是吸入煤尘,矽肺主要是吸入水泥尘等。尘肺病肯定属于职业病的,而职业病又是工伤的一种,肯定尘肺的严重程度可以对工伤进行定级,现行国家标准一般是一至十级工伤。患者不但可以获得企业的补偿,而且可以从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基金。
尘肺病,学名矽肺病!它是由于工作环境,而吸入的灰尘等,日积月累,形成的职业病!应该属于工伤!同时也不能继续胜任以前的工作了!而且这还是严重的职业病,一但查出矽肺病,一般都是中晚期了!
我从事尘肺病防治工作,对这个问题有发言权。
尘肺病是由于职业活动当中,长期接触生产线矿物性粉尘,而导致的双肺弥漫性纤维化改变的一种全身性肺部疾病。属于职业病范围,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碳黑尘肺、滑石尘肺、石墨尘肺、石棉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铝尘肺、陶工尘肺、铸工尘肺、电焊工尘肺和其它尘肺共13种类。***如单位存在,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及工伤认定,确定尘肺后可以获得企业相关规定赔偿。
员工得职业病了公司要承担什么责任?
先不谈轻疾。
分三种情况。
1 突发的病是职业病,或者是工作原因导致的。当然这个要经过鉴定。这种可以认定为工伤。是工伤,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2 不是职业病,也不是工作原因导致,但是起病急,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或者不在工作时间及地点在做工作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发作,上下班途中。因病造成人体相应损害的。这个叫视同工伤,参照1。
3 第2种情况下,起病不急,未迅速造成严重伤害,但是需要长期治疗的。有2年医疗期,公司管你2年带薪或不带薪休***,交社保,但是不解除劳动关系。2年之后就不管了。
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是如何计算?
职业病的停工留薪期(也称为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因工作中受到职业病影响而暂时停工治疗期间,雇主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受伤员工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工伤停工留薪期的计算如下:
1. 社会保险期限:在发生工伤前已经缴纳了一定时间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期限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通常为1年以上。
2. 停工伤期:受伤员工因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的期间,停工伤期通常由医师出具的工伤证明或相关认定文件确认。
3. 停工留薪期:在停工伤期内,雇主需要继续按原工资支付给受伤员工工资待遇的期限。
职业病退休最新规定?
职业病能退休的年龄:
二是1998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10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需满15年。
三是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所在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病退必须是3个条件同时具备,具体情况请直接咨询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职业病属于工伤,按照工伤的办法进行处理,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工伤退休的规定,你的职业病,要经过工伤认定,认定工伤以后,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待遇:
达到1到4级的,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退出工作岗位,回家休息,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到法定年龄退休为止,在此期间,养老保险照常缴纳,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予以补足
达到5到6级的,一次性给予伤残补助,单位无法安排工作的,可以退出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直到法定年龄退休为止,在此期间,养老保险照常缴纳,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予以补足
7到10级的,可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本人提出辞职,可以给予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工伤人员不可以提前退休。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否能认定为工伤?
工作时间发病是否算工伤要分情况而定。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诊断时间。
其次,在工作中突然发病但未构成死亡的是否构成工伤而享工伤保险待遇,要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工作所引起的,就应该视为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疾病不是工作引起的,那么职工只能享受非因工负伤的医疗保险待遇。
感谢邀请。
我们国家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保障领域确实存在一部分交叉,但是侧重点是不同的。
工伤保险偏重于保障伤,因工作关系突发意外引起的一些外伤,还有一些因为工作环境原因导致的职业病。
医疗保险偏重于保障自然生病,还有一些个人导致的,没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当然如果这个意外属于[_a***_]范围的交通意外,那么医疗保险也是不负责的,这个属于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
疾病发病原因属于工伤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很多时候根本说不清楚,比如清洁工人冬天早起扫地,冻感冒住院了,这算不算工伤?工作期间突发心梗,是积劳成疾还是平时不良生活习惯,总喝大酒引起的?如何辨别?
所以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了一条鉴定标准,工作期间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为工伤。这在现实就很好操作了,四条鉴定标准:一,是不是工作期间;二,是不是工作岗位;三,是不是工作原因;四,48小时内是不是死亡了。当然,这只是简单的一说,很多时候更复杂,比如有些单位负责接待的人员,在公务接待时候喝大酒,然后死亡了,可能都符合这些条件,工伤保险也不会予以认定,只能单位给予赔偿。
很多人对评定标准里48小时异议很大,总认为这不合理,但是现实执行过程中总需要一条金标准去衡量,如果都靠人一事一议,那么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根本无法执行,毕竟大部分外伤是不是工伤很好鉴定,只是生病不好鉴定,如果认为48小时不合理,是不是可以改为72小时?96小时?120小时?总需要有一个标准,目前国家规定就是48小时,就好像计划生育是否合理一样,也许国家以后会改变,但是目前只能这样执行。
是不是能评定为工伤,待遇差距还是很大的,如果是工伤保险范围,可以获得医疗赔偿,伤残的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如果辞职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死亡的还可以获得死亡补助金等,而且这个工伤补偿与其他保险还不冲突,比如上班路上突发***,被认定工伤的,工伤保险与对方的赔偿不冲突,各赔各的。
好了,就说这么多,你应该对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区别有个简单的了解,我是七叶,具有丰富的社保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帮助到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之职业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之职业病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