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因病死亡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因病死亡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职工上班途中病发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2. 工伤保险条例前退休丧葬费标准?
  3. 工伤死亡养老金怎么处理?
  4. 员工上班时突发死亡班组长负什么责任?

职工上班途中病发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谢谢邀请,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病亡,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因病死亡的 (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最新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职工上下班途中能认定工伤的情况,只有一条,就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才能认定工伤。因病死亡显然不是交通事故死亡,是不符合认定工伤条件的。

第二,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因病死亡的 (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最新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职工的死亡不是在工作时间,更不是工作岗位,显然也不符合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条件。

所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病死亡,是不能认定视同工伤,更不能认定工伤了。因此只能按病亡处理,医疗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发给丧葬补助费,有供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作为遗产继承或指定受益人领取

工伤保险条例因病死亡的 (工伤保险因病死亡最新待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你好,我写过很多关于工伤方面的文章。职工上班途中发病死亡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让我们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保险条例》主要保护职工在工作中收到事故伤害的情形,但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由“伤”扩展到了“病”,到限于职业病和突发疾病的48小时死亡的情形。

二、上下班途中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上班途中,职工只有受到非主要责任交通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三、关于病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条强调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并且要有死亡的结果,上班途中很显然不属于工作工作时间、工作岗位。

四、《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因此,职工死亡,如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话,死亡可以领取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病身亡不属于工伤。《工伤保护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过四十八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为工伤。该条明确规定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在工作期间;二是突发疾病经过四十八小时以内的抢救无效。

工伤保险条例前退休丧葬费标准

各地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丧葬费是定额给付,抚恤金依据当事人去世当月养老金标准结合当地规定的抚恤金计发月数综合计算。具体标准可以向当地社保机构直接咨询,也可以上班时间拨打12333电话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工伤死亡养老金怎么处理?

在职职工因工死亡,养老保险是不会退的,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被继承,且会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_a***_]上班时突发死亡班组长负什么责任?

员工上班时突发死亡班组长有没有责任,这个问题要看是怎么死亡的是工伤死亡还是生病死亡,要是生病死亡班组长没什么责任,要是工伤死亡班组长责任很大,要是生病死亡工厂公司班组长责任都不是很大,要是工伤死亡的话这个问题就相当严重,工伤的化就要有安监局介入调查安全到不到位,班前交底清楚不清楚,安全工作怎么做的,

班组长没有责任。

员工上班期间死亡,如果不是公司领导导致的死亡,则公司领导不用负法律责任,但是公司应该为死亡员工进行工伤赔偿。如果员工是上班路上事故导致死亡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如果是酒驾的话就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醉酒或者***出现事故的不算工伤。单位负责人没有任何责任。工亡,“因工死亡”之简称,也包括因职业病死亡,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致死和疾病致死。工亡属于工伤范畴。工亡的法律意义: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享受工亡待遇。工亡的认定:工亡由劳动部门依法认定。工亡待遇主要有三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待遇的支付渠道:一般为工伤保险基金。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因病死亡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因病死亡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