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0日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30日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事业单位工伤哪一年进入社保?
事业单位自1999年1月开始缴纳失业保险,2006年7月开始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雇主责任险报完了还能申请工伤吗?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完全可以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受伤职工利益而创设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雇主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转移雇主风险而开发的一种保险产品。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
骨折保险公司赔付几个月护理费?
一般情况下职工工伤之后是需要先到人社局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的,职工是根据等级享受工伤待遇的,而骨折的话是属于鉴定中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会赔偿6个月至12个月的护理费,护理费费用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每个月支付的。并且生活护理费的支付标准分为三个等级支付,骨折是属于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等级,一般情况下都能够拿到工资30%的护理费用。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自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2011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关于工伤问题,多久上报才不算延期?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是职场矛与盾,专门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发生工伤事故30天、职工已发生工伤事故1年内可以提起工伤认定,超过工伤认定期限的,
社保部门不予受理,职工将失去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的权利。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为职工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因此,职工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但是,实现起来也是很复杂的事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30日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0日内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