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湖北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荆门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2. 退休后工伤职工旧病复发医疗费怎么办?
  3. 疫情期间什么情况按工伤处理?

荆门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荆门市的工伤赔偿伤残待遇标准可以参考《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湖北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根据工伤程度,将伤残分为一级至十级,每级对应不同的伤残等级。

2.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给予伤残职工一定比例的月度伤残津贴,从一级到十级逐级递减。

湖北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 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在伤残期满后,如果未能恢复劳动能力,可以享受月度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政策可能有所差异。

4. 伤残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伤残职工可以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

湖北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8级伤残待遇主要有: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本人工资X11=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2个月和16个月,你可以从网上搜或问当地劳动部门上年度荆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上年度荆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X(12+16)=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退休后工伤职工旧病复发医疗费怎么办?

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工伤职工之前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费用自理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七、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湖北省人民***《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分别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疫情期间什么情况按工伤处理?

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肺炎算不算工伤?

人社部21日表示,在***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肺炎或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都可认定为工伤。2月24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关注较多的工伤认定问题,省人社厅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七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还有三种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_a***_],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政策解读还包括与工伤认定相关联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等方面问题。参保人员和单位可登录山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详细了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工伤保险条例第43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