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单位工伤每月有补贴吗?
  2. 工伤十级不管是单位辞退或主动辞都有补偿吗?
  3. 我受了工伤脚腕骨骨折、公司每日给我五十元一天这样合理吗?
  4. 工伤期间,等公司报完工伤保险后发工资合理吗?为什么?

单位工伤每月补贴吗?

  1——6级伤残职工,退出劳动岗位的有伤残津贴,其余每月没有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至退休。鉴定为五至六级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安排合适工作,不能安排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鉴定为七至十级的工伤职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者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每月没有补贴。  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不达伤残等级的,除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之外,没有其他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单位工伤每月没有补贴,工伤是按工伤鉴定等级来确定待遇的,工伤划分十级,其中一、二、***属于重度伤残,每月领取抚恤金,直到退休;四至十级都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根据每个等级的标准和工资额确定领取数额,比如工伤是八级,月工资是八千,就是领取十个月工资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是八万元。

工伤十级不管是单位辞退或主动辞都有补偿吗?

题主这个问题需要分三个层次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广东省为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综上,如果广东劳动者工伤十级,那么他可以获得7+1+4=12个月工资的待遇。

3、停工留薪期待遇

具体停工留薪期在工伤鉴定时会一并确定,在停工留薪期内,是可以不上班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上述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你确实存在十级工伤的话,且你的工作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缴纳了工伤保险,不管是你自己主动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你受工伤时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领取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具体的支付标准由你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既然是工伤,依法应获得工伤待遇,辞退或主动辞职与工伤是不同概念,比如工伤可获10万补偿,伤者做了一年,辞退或主动辞退可多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一年则没有了,每做一年多一个月工资。

首先,十级的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1.三个一次性。
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后两者的具体标准由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例如湖北省规定的分别为6个月及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

备注一下:统筹地区一般以地级市为标准,每年的5月左右,当地的统计部门都会发布上一年度职工年度平均工资。

2.停工留薪期工资(具体以受伤的情况决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其次,因工伤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取决于“谁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强行解除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因工伤待遇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最后,当然上述仅限于法律的规定而分析。法颜有云“法律是最低的道德”。用人单位出于基本的人文关怀,给予劳动者的比法律规定的多也并不是不可能。

我受了工伤脚腕骨骨折、公司每日给我五十元一天这样合理吗?

感谢邀请

既然是工伤,如果50元是工资的话,是不合理的【工伤期间的薪资***不变】

1. 一般情况下,涉及到骨折的情况,都会被鉴定上伤残等级。而工伤被鉴定上伤残等级情况下,在职期间一般会涉及:住院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异地就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薪资等。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来看,如每天50元为工资的话,显然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希望自己合法权益有所了解。

显然不合理,50元/天,一日三餐也不够啊。完全不匹配工伤待遇, 工伤后,两个阶段的待遇你都可以进行主张:

1、工伤治疗及康复期间:首先,工伤的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社保无法报销的有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则所有医疗费用和后期赔付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埋单。

其次,伙食费,按照70元每天(各地根据各地的标准)计算,停工留薪待遇,按工伤条例规定,工伤期间,原***待遇不变,也就是说之前多少钱一月,受伤后还是多少钱一月;工伤期间住院和休息了几个月,就要给几个月。

另外,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安排,或者由单位支付护理费。待伤情稳定后,你可以申请工伤康复,工伤康复期间也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同样支付。康复结束后就要及时去申请伤残鉴定。

2、工伤鉴定后的待遇,包括三个一次性金,结合你的伤残等级,骨折的话到时鉴定评残最低也是个10级,你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评残后社保按缴费基数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离职时社保按缴费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个月(离职时单位按前12个月工资为基数计算)。

提示:因为缴费基数和实际工资一般不符,会导致社保支付得两笔待遇和实际应享受的待遇有差额,这个需要单位来补足。

具体的计算参照三个因素,一是你所在地的工伤赔偿标准,二是你的伤残等级,三是你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超过21天的月份计算平均值,不足当地社平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社平工资的300%的按300%计算)。

以上是对此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因公受伤可以享受的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要正常支付工资,住院期间每天有交通费,伙食补贴,每个地方补贴标准略有不同,具体参照当地标准。

脚腕骨骨折,一般情况下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情况严重的可能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没必要先拿公司的这五十块钱一天,先好好养伤,再做伤残鉴定,确定三期后再跟公司谈工伤吧,或者公司压根没有给你报工伤,先跟公司确认清楚。

一般情况下,有以下赔付:

一:医疗费,根据你医疗的发票费用定。

二:误工费,根据三期的误工时间,以及你的收入定。

三:陪护费,根据三期的陪护时间,以及当地护工人员平均薪资定。

四:[_a***_],根据三期的营养期时间,一般是30一天。

五:住院期间相关费用,比如伙食费(一般30一天)、住宿费(陪护人员)、车船费(陪护人员或直系亲属等)……。

六:最重要的一点,伤残补助,一般按照你的伤残等级的系数(十级0.1,每级增加0.1)乘上时间(不超过60周岁按照20年计算)乘上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既然在上班,一般按照城镇居民算)。

七:抚养费(如果你有未满十八周岁小孩,或者超过六十周岁父母),一般按照伤残等级(同伤残补助)乘上时间再乘上当地(城镇或者农村,要看被扶养人的算法)平均支出。

工伤期间,等公司报完工伤保险后发工资合理吗?为什么?

不合理。

企业在职工发生工伤以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社保机构提供有关资料,申报工伤。而社保机构接到申报以后,需调查研究定性是否工伤,这又需要一定时间,一般在七天到二十天左右。

你企业以在工伤申报批复期间为由,拒付工资,显然是不合理的,既同意申报,即承认工伤,就应该按工伤条例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工伤工资。

这个企业领导人脑子有问题,工伤认定很简单,一般都能通过,支付工伤工资是迟早的事,不论责任在谁,只要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发生的伤亡事故,均属工伤。

你不必等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下来,直接去单位索要,如不支付,去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至于工伤治疗,评残,以及工伤赔偿下来,需要很长时间,总不至不吃饭吧,当然你可以找借口等工伤保险下来,但可以预支一部分生活费,等工伤保险下来再具体核算也行啊。

这样的企业,不干也罢。

如需帮助,私聊我,我帮你合计合计,怎么依法对付这帮丧尽天良的东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