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身份入职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身份入职工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员工隐瞒病情入职工伤?
  2. 员工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发生工伤。该怎么赔付?
  3. 冒用身份入职出工伤,用人单位要担责吗?
  4. 工伤保险医保身份怎么填?

员工隐瞒病情入职工伤

隐瞒病情不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工伤职工隐瞒病情属于提供不实虚***资料申请工伤认定鉴定,是一种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假身份入职工伤保险条例 (假身份上班的法律后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假身份入职工伤保险条例 (假身份上班的法律后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鉴定意见的;

假身份入职工伤保险条例 (假身份上班的法律后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提供虚***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员工冒用他人身份证入职,发生工伤。该怎么赔付

如果,员工冒用他人*** 建议。

你单位以员工***罪报案, 另外,你在看看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发现员工是冒用他人***,你们不应该赔付。应该报公安机关。

冒用身份入职出工伤,用人单位要担责吗?

首先,劳动者虽然是***冒他人身份入职,其不诚信行为存在一定过错,但是员工确实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在劳动过程中实际承受着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而这种危险正是工伤保险机构予以承保的标的。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事实劳动关系能够确立的,劳动者即为工伤保险法律关系中的被保险人。不应因入职时的过错而剥夺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权利。

其次,用人单位确实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从表面上看,虽然用人单位社保帐户中的员工信息是其他人的名称,但用人单位的根本意图是为本单位劳动者的权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本人也以代扣代缴的方式缴纳了个人应缴费用。即然劳动者的身份适格、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社会保险机构实际承保,三方之间工伤保险关系已经成立。

最后,国家建立工伤保险机制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风险。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用后,劳动者再发生工伤的,社会保险基金应当替代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社保机构以帐户信息不相符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是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况且,***如被***冒身份的第三人真正发生了工伤事故,因为其与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机构同样会拒绝赔付工伤待遇。相当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而劳动者永远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社保机构的此种处理方式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也背离了国家建立工伤保险机制的根本目的,应当予以纠正。

工伤保险医保身份怎么填?

申请工伤保险中的个人身份应填写下列事项;个人所在的单位的名称;个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信息;个人的入职时间;以及个人所在的岗位;个人的工作内容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身份入职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身份入职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