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之前发生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之前发生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认定前用了医保卡还能申请工伤吗?
  2. 工伤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再发生了工伤还有这补助吗?
  3. 十年前做工伤签定十年后可以从新做吗?
  4. 雇主责任险报完了还能申请工伤吗?

工伤认定前用了医保卡还能申请工伤吗?

答:一般工伤事故发生后所有的赔偿都是在最后一次性进行清算的,所以人们一般也会当时直接就用医保报销了因工伤产生的医药费了,但不知为何,有些人就会对工伤在医院用了医保卡不可以做工伤鉴定的这个问题产生疑惑,做工伤鉴定和刷没刷医保卡也能申请工伤鉴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之前发生的 (工伤保险实行前的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用了医保还能工伤认定,可以在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之前发生的 (工伤保险实行前的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之前发生的 (工伤保险实行前的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再发生了工伤还有这补助吗?

可以。

1、一次性结算伤残补助金后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2、工伤赔偿款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可以同时办吗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领取后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吗?

4、工伤职工在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是否可以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领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再发生了工伤还是有的;享有第一次工伤的相同待遇,不过如离职时(未退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对待),一般情况下,是只享受一次赔偿,按照最高评级对待,想知道详细一点可以查看当地工伤保险条例或者咨询劳动保障相关部门。

十年前做工伤签定十年后可以从新做吗?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十年之后,伤残程度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复查鉴定;但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不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江苏省人民***《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再受理其本次伤残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雇主责任险报完了还能申请工伤吗?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完全可以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受伤职工利益而创设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雇主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转移雇主风险而开发的一种保险产品。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之前发生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之前发生的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