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3和34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33和34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条例第三十三条内容?
  2.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3. 建筑工地工人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4. 实习生在工作中遇工伤怎么办?

工伤条例第三十三条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33条: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33和34条 (工伤保险法33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调换工作、开除或者其他形式变相侵犯工伤保险权益。

对于违反此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33和34条 (工伤保险法33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此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在实施人事变动时侵犯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因工伤致残,经鉴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33和34条 (工伤保险法33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伤残补助金应当根据参保人残疾等级标准和工伤保险参保年限确定。

对于残疾等级为一级至***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参保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残疾等级为四级至十级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

建筑工地工人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确认劳动关系申请工伤的第一步,先要到仲裁部门立案确认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2.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具体项目和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实习生在工作中遇工伤怎么办?

第一,要甄别"实习生"的身份。如果,毕业前夕,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做为课堂教学的延伸,是课堂教学与专业认识结合,本质是完成学校教学***,那这些学生是实习生。如果,毕业前夕,用人单位主动招聘尚未领取毕业证但已完成全部教学***的学生做为实习生,其目的不是解决学生实习问题,安排的工作就是用人单位的生产、业务等工作,学生在其指挥安排下进行工作,且有劳动考勤、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其目的,完全是为了廉价占有学生的劳动力。如此,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嫌疑。各地司法实践中,有这样认定劳动关系的案例。第二,如果属于实习,一般在实习协议中,学校与实习单位,对实习中发生事故也应有协商约定,应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按照民事倾权***来处理。如果,不属于实习范围,应先通过劳动仲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然后按照劳动关系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处理。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实习生在单位实习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后,单位或实习生应该在第一时间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备,然后,向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虽然,实习生在实习期没有办理社保参保缴费,但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诉,比照工伤保险规定获得补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33和34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3和34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