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东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东建筑工伤赔偿标准?
  2. 广东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3. 工地工人不知道施工方是谁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广东建筑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大概标准按照要求赔偿,具体赔偿根据工伤鉴定而定!

广东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广东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广东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生活护理

四、医疗补助金

广东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地工人不知道施工方是谁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广州政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个人可以提出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该种情况下,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人可携带工伤事故报告、《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文书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有效证明材料,到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办理;也可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链接:***://gzlss。hrssgz。gov。cn/cas/login)办理。

你和单位属于雇佣关系,挖掘机导致工人受伤,和你本人没有关系,单位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给受伤职工一个月内,申报认定工伤,单位不申报的,职工本人在12个月内申报工伤,参加工伤保险的, 职工的赔偿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工伤的特点,就是不论是谁的责任,只要是为了工作受伤,也要认定工伤的。因为你不是受伤的职工,也不是企业的主管部门,不能代为申请认定工伤,你没有责任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