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全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全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中广西规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2. 广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中广西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多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全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以本人工资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条例中的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不足12个月的有几个月按几个月平均。

广西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根据伤残程度而定,具体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残疾程度20%):补助金为10万元;二级伤残(残疾程度30%-40%):补助金为12万元;***伤残(残疾程度50%-70%):补助金为15万元;四级伤残(残疾程度80%以上):补助金为20万元。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工人在发生工伤事故时的合法权益,也是***对工伤事故的一种经济保障措施。

广西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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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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