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贯彻***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出现的甲乙丙类药是如何报销的?
  2.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正确?
  3.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出现的甲乙丙类药是如何报销的?

一、工伤住院治疗中,医院为了治疗的必要,使用了甲乙丙三类药,按规定,工伤保险部门只给报销工伤准予报销的药物费用。但你治疗必需的其它药费,应当由公司给予报销。如果公司不给报销,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公司给予赔偿

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前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经区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前期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退还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工伤住院治疗中,医院为了治疗的必要,使用了甲乙丙三类药,按规定,工伤保险部门只给报销工伤准予报销的药物费用。但你治疗必需的其它药费,应当由公司给予报销。如果公司不给报销,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公司给予赔偿;  

二、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前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经区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前期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退还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贯彻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只要是符合工伤医疗目录的药物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是需要医院医生开具的才可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正确?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这句话是错误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的结果。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新劳动法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明确两点:

第一、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

第二,是否在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情形,是否在上下班合理路线。这两大条件是认定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的关键。

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情形如下: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贯彻***院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贯彻***院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