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5-37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35-37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后辞职注意事项?
1、工伤离职后注意事项
建议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谨慎,要根据自己的伤情斟酌处理,以免将来出现旧伤复发或者需要更换***肢及工伤康复等情况时,自己的工伤医疗待遇得不到保障。
二、法律规定
如果工伤致残,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如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
***工伤赔偿标准2020?
***工伤是比较严重的伤残,后续康复治疗时间长基本无法康复,生活不能自理,所产生费用较高,赔偿***伤残费88万元左右,附加赔偿后续康复治疗费,护理人工费,生活费,父母善养费,小孩抚养费等赔偿81.8万元左右,共计大概赔偿标准169.8万元左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二、工伤***的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伤残:本人工资×80%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 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5-37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5-37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