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门市的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门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江门10级工伤怎样赔?
  2. 广东江门地区十级工伤有多少赔偿?
  3. 2021年江门市五险一金比例?

江门10级工伤怎样赔?

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江门市的工伤保险条例 (江门市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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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费。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江门市的工伤保险条例 (江门市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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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江门市的工伤保险条例 (江门市工伤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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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广东江门地区十级工伤有多少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规定深圳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4个月本人工资。 

六、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

 七、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八、康复性治疗费。

 九、停工留薪期工资、***。

2021年江门市五险一金比例

根据江门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2021年江门市五险一金比例如下:

1.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8%,单位缴纳比例为20%。

2.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2%,单位缴纳比例为10%。

3.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0.5%,单位缴纳比例为1%。

4.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5%。


2019-2020年江门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100×13%=403元;个人:3100×8%=248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505×5.5%=192.78元;个人:3505×2%=70.1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0×0.8%=12.4元;个人:1550×0.2%=3.1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0×0.5%=7.75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0×0.5%=77.5元;个人:1550×0.5%=77.5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门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门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