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章第一项能赔偿多少钱?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当在工地上班发生工伤时,要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包工头是个人,双方之间是形成的最大可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工伤赔偿主张就难以实现,当找发包单位,发包单位将以种种理由譬如不是其单位员工等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工伤保险第四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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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种情形的工伤赔偿,发包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在工伤发生时应立即报警,送医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章第一项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工伤保险第四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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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 (工伤保险第四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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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以下为未修改前的工亡补偿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备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