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二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六二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安徽省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安徽省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将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中,部分等级划分依据如下:
Ⅰ级伤残: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意识消失;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Ⅱ级伤残: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不能工作;
如果公司要求返工, 做了必要防护,途中被染上***肺炎算工伤吗?
我觉得应该算,但需要法规解释。在劳动行政层面,就现有法规,没有现成规定,主要是在技术上无法操作,***设文字设定前提“途中被染上***肺炎”,而且做了“必要防护”以示排除个人疏忽,这个“途中被感染”怎么取证呢?人社和社保出于基金安全维护的必要行业考虑,不大会类比于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在他方即为工伤的判定标尺,而是从资金支出审慎和维护出发,判定为非工伤的可能性很大。
现在从疫情防控阻击战人民战争大局出发,针对医保收治报销都在实行全额支付,基本上是免费治疗的情况,工伤认定自然要顺应形势,跟上这个节奏,要向维护个人利益倾斜,考虑到基金支付,从基层***总体上考虑,可以使用财政资金做补充。总之,这是需要地方***综合考虑,综合协调的事情,不是单纯的工伤认定问题了。
对在抗击***肺炎期间感染的医务工作者和有关人员算工伤,这体现了国家对疫情阻击战中的医务工作者的关心。
本次武汉疫情还在持续中,从最近两天的数据看,确诊人数有下降的趋势,这无疑是件好事。但是想要完全恢复还需要一个过程,在这期间,如果是在上班的路上被感染了肺炎,是不是要算为工伤呢?

其实不是的,上班路上被感染并不属于工伤。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不难得出结论,在上下班途中,若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不属于工伤。
这一条的认定相当明确,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一般需认定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而为了照顾劳动者,进一步补充规定了第十四条,扩充了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的边界,即承认上下班途中受伤害也有被认定是工伤的余地。
但也因此,此时上下班路上的工伤认定范围,是明确地只限规定原因造成的上下班途中伤害。举例而言,倘若并非交通事故,比如雪天意外摔伤,又或者是因本人主要责任引起的交通事故,如自己违反交通法规撞上汽车,并不能认定工伤。
综上,在不考虑举证的情况下,明确是在上班路上感染疫情的话,不算工伤。
***肺炎有1-14天的潜伏期,一般为3-7天,到潜伏期过了你估计都已经工作了,如果担心被感染那最好还是请几天***,等疫情没那么严重再去上班。我们公司也是要求2月9号复工不知道怎么回去呢,也没客车也没火车高速还封了
不算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算做工伤。即便是医护人员,也要求是在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才算工伤。
当然这一条第(七)项同时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不排除接下来***专门出关于疫情期间工伤的相关规定。
所以,目前在上下班途中感染***肺炎是不算工伤的。但是不排除接下来***会新出规定。
上下班途中遇到***导致身亡,而且交警定了同等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有什么规定?
感谢邀请。
工伤也叫“公伤”、“因工作受伤”,指的是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
我国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就有关于上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也可认定工伤的标准。
所以,你这种情况的工伤认定就需要分析一下了。
1、如果是直接从单位回到家里或其他日常生活需要的地方发生事故,则可以认定工伤;
2、反之,则不认定为工伤。比如你下班后直接去了饭店吃饭,然后再从饭店回家的途中发生事故,则不认定工伤。
所以你可以参考下。
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该条第(六)项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指的是本人无责任、次要责任与同等责任三种情形。
具体如何处理,拙文《交通事故所致的工伤疑难法律适用》一文对于如何处理此类工伤有比较详细的分析***s://***.toutiao***/i6614741076257276423/,你可参考!
首先我要说一下,我看了下其他的回答,要么是***相关法律法规,到最后也没有给个所以然来,要么就是说的牛头不对马嘴,说的含糊不清,你们要么别回答,要么给别人一个着准确的答复,别浪费大家的时间!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同等责任,我可以负责人的告诉你:是工伤!!对!不要参考什么法律法规,也不要问这问那了,直接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吧!需要什么资料慢慢整理。
2,因为是交通事故的工伤,必须先处理交通事故,等交通事故处理完结束后,和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再处理工伤工亡事故,如果不方便去单位协商,直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他们会安排一个时间,再劳动部门的监督下,让双方进行协商调解。
3,最后想说一点,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以为肇事方赔偿就结束了,单位一样一分不能少,是我的必须给我,不是我的也不要胡搅蛮缠。保持头脑清醒,镇定,调解中不要被旁人左右你的思想。
我觉得工伤也要看情况,如果不尊重交通法规,乱撞红绿灯,这种人本来对自身安全不顾,这种错误行为难道要公司买单吗?如果下班途中招别人撞了,那应该算工伤,毕竟在这上班。公司一般都会给正式在职人员买意外保险,出事了直接可以把这种意外事故处理好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二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二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